第(3/3)页 「这里是我方当事人交给李四操作的信托账户的亏损情况表······」 两名律师先后提交了七项不同的证据。 都是他们从案件原文中提取出来的,用来证明张三和李四之间确实构成债务关系。 首先。 张三和李四事先虽然未曾签订借款合同,但在事后李四签署了亏损欠款协议。 表示愿意在三个月内偿还所亏损的欠款。 其次。 按照法定逻辑,这个事情源于1.5亿元的借款。 在事实上,李四也确实操作了这1.5亿元。账户的亏损正是由于李四造成的。 张三要求李四偿还亏损,也合情合理。 「我方主张,要求对方及时偿还连本带息5400万元,不得再行拖欠。」 最后。 递交完证据厚,乾州的两名律师重申了一下己方的主张。 审判长以及其余合议庭成员则接过了这些整理的证据 资料,认真查看了起来。 一方面。 他们是在查看这些证据资料的真实性,以及可信度。 另一方面。 则是在考核乾州几名律师整理证据资料,参与诉讼的能力,以便庭审结束后打表现分。 「我有个问题,张三在借款给李四的时候,为何不是直接转账到李四的账户?」 数分钟后。 审判长深吸了一口气,盯着乾州的两名律师质问道。 这是本次案件里比较可疑的地方。 虽说是酒后答应的,没有借条和欠条,但也不至于如此草率。 「这个······是这样的,我方当事人热衷于炒股,还经营了一家代炒股公司,旗下有许多个信托子账户,1.5亿元一时间无法全部取出,只能将其转存在不同的账户中,借给李四操作······」 乾州的两名律师不慌不忙,连忙说道:「我方当事人还和李四约定好了,若是1.5亿元赚钱了,他只取1个点的提成,当作利息,若是亏损了,则由李四负担相应的亏损。」 「也是口头约定吗?」 审判长皱了皱眉头,反问道。 「也是口头约定。」 问到这里。 审判长看向了秦牧一方,又问道:「你们刚才认为说和张三之间不够成债务关系,可有什么依据或者佐证?」 在民事诉讼中。 有个重要的原则,就是谁主张谁举证。 比如说乾州的两名律师主张李四欠钱了,就必须要拿出足够的证据,来证明李四欠钱了。 同理。 秦牧主张李四没有欠钱,也需要拿出足够的证据,来证明李四没有欠钱。 如果证据不足…… 单从事件本身来看。 审判长和合议庭的全体成员都会做出倾向于张三一方的判断。 「我方自然也有证据。」 被告方的律师席上。 秦牧昂首挺胸,立即站了出来,准备开始反驳。 「对方提供的欠款资金流水表格,存在巨大的漏洞,明显是恶意伪造的!」 第(3/3)页